中國時報【王己由╱台北報導】

台南黃姓科大生,前年向學妹求歡被拒,竟利用體型壯碩,掐死學妹後性侵屍體,還想調配「王水」滅屍,最後在高雄柴山焚屍時被逮,一、二審認定黃有教化可能,判處無期徒刑,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確定。黃另涉放火燒屍公共危險罪、汙辱屍體罪,分別判1年8月、2年徒刑確定。

判決指出,黃為追求同校學妹,經常邀學妹出遊,2014年3月7日出遊後,與陳姓友人及學妹,共同在黃台南租屋處住宿。隔日凌晨發現學妹與陳發生性行為,情緒崩潰。

陳8日晚間7時許離去後,同年月9日凌晨5、6時許,黃先摸撫學妹胸部及下體,要求發生性關係,但遭學妹拒絕,同日上午6、7 時許,學妹欲離去,表示要將撫摸求歡之事告知男友。

黃要求學妹不要張揚,並以學妹和初識的陳某發生性行為,質問「別人可以,我為什麼不可以」,雙方因此發生爭執。爭執中,黃認學妹嫌他肥胖,心生不滿,一時情緒失控,利用體重155公斤的優勢,徒手掐死學妹後,為滿足占有、征服慾望,以性交方式汙辱屍體。

黃殺人後原想用王水毀屍,因刺鼻而放棄,改將屍體載到柴山樹林焚屍,因形跡可疑當場遭逮,他坦承殺害學妹,全案曝光。

一、二審認為,黃犯案後一直想向學妹家人表達歉意,盼彌補犯下的錯誤,雖然家屬表達不願和解及不原諒黃,但認定還有教化融入社會可能,都判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昨駁回,全案定讞。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求歡被拒殺學妹-科大生判無期定讞-215005042.html全生技畜產有限公司水產養殖用品畜牧飼料添加劑養殖漁業倒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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